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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应急工作总结
2008年11月10日

近年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总责,部门依法行政,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各区、市相关部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有效遏止了问题食品的滋生蔓延,保障了公众饮食安全。两年来,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

2005年,市政府出台了我局代拟的《武汉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食品药监局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绘制了《武汉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通过标注各环节参与岗位和人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工作职责。此后,全市13个区均制定了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主要责任部门全部制定了应急预案的子预案或专项预案,全市初步形成市、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相互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与此同时,成立了武汉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为政府预防和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近年来,全市(含5个区)共举行了8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规范了各单位应急处置程序,有效保证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够迅速组织、快速反应、临事不乱和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在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的同时,我局在每季度联合职能部门召开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发布会,通过媒体发出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指导市民科学消费,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二、以基层社会监督体系建设为载体,构筑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体系

近几年,我市按照“属地监管、协调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三级监督网络”,切实做到了“活动有内容,工作有标准,管理有制度,经费有保障”。目前,各区均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街(镇、乡)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社区(村)聘任了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员。截止目前,全市在174个街(镇、乡)、3241个社区(村),共聘请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员3559名;依照聘任、培训、督导和考核工作机制,全市食品安全三级监督网络运行正常,在强化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问题举报投诉方面,工作开展得卓有成效。市食安办经过认真总结各区经验,专门出台了《武汉市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了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员的规范化管理。全市逐年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分别对各区食品安全三级网络建设工作进行了补贴。2006年,制定了《武汉市对举报假冒伪劣食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假冒伪劣食品的有功人员给予最高4万元的奖金。通过政策引导、制度管理和奖励落实,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逐步提高,食品安全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三、加强应急反应,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演练

市食安办坚持一手抓好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工作,一手抓好重大活动的保障工作,及时预警,排查安全隐患。今年抗雪救灾关键时刻,针对某些食品品种供应短缺、有可能出现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市食安办切实做好抗雪救灾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执行春节及“两会”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特殊时期的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期间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2008年,为做好中博会期间重大食品安全保障和应急工作,提高各区、各部门食品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市食安办先后3次召开部门协调会议,多次组织现场联合检查活动,要求各区、各部门认真排查食品各环节上的安全隐患。418日,市食安办、江汉区政府联合组织市、区两级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有关职能部门共100余名人员,突击进行了保障“中博会”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演练采用模拟一场食物中毒实战的形式,以区政府指挥部名义电话分别通知区有关职能部门,要求相关部门领导及救护人员立即赶赴市十一医院应急指挥部。整个演练过程历时2个小时,现场成立演练检查组和专家评估组,分四个科目进行:现场计时、装备检查、现场讨论、专家评估等。检查组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标准,对参加演练的部门及人员进行了全程督查和评分。从实际效果看,各职能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反应迅速、人员配备合理、个人应急装备齐全、急救车辆保障情况良好,达到检验水平、锻炼队伍、发现问题、整改提高的目的。

市食安办通过积极协调,圆满完成了“中博会”食品安全应急保障工作任务,被第三届中博会武汉筹备办授予综合保障工作先进单位。429日,阮成发市长在第八期《食品安全信息》简报上作出批示:“中博会期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得很好,谢谢同志们!”对市食安办在中博会期间所做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四、强化食品安全隐患督查督办

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我们根据上级领导批示和群众兴报投诉线索,积极查处有关问题。如对市领导批示的华南海鲜市场的安全隐患、“三无”冷冻食品的质量、北湖集贸市场环境、武昌区武珞路6巷销售不健康食品、东鹏酱品公司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核查和整改;对省市有关部门提出的不合格腐竹、武汉伊利食品公司生产的不合格产品和白沙洲大市场“问题芹菜”等,责成有关单位进行了核查销毁;对楚天都市报关于食品安全问题和洪山区姚家岭村私屠滥宰情况的报道,协调市工商局和洪山区食安办在问题核实后进行了查处;对群众举报投诉的华科大街头烧烤的食品安全隐患、武昌区湘衡豆制品店是否销售有毒食品等问题,已责成相关区食安办进行了调查处理。在督办过程中,我局明确每项督查督办件均由分管领导跟踪督办,并且建立办件回访制度,每项督查督办件完成后,派专人回访,查看问题是否得到彻底解决,群众是否满意,有效防止了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或拖延不办、无理拒办、延误时间而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保障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并强化各区政府及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门责任,明确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将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促进了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

五、注重食品安全宣传和社会监督

年来,市食安办通过3·15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和食品安全宣传 “四进”(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活动,重点增强学生、农民工等对食品安全的自我防护和参与意识;坚持每季度向社会统一发布一次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遇有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发布;在武汉电视台利用黄金时段滚动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537条(次);印制《食品安全小常识》宣传册达30万册,发放宣传口杯10万个,组织电视讲座22次,对中心城区500多所学校的近50万在校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市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药监等6个部门局长到《武汉晚报》“百姓问政”栏目,现场解答群众来电的有关食品安全问题;联合市教育局、《武汉晨报》和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在全市广泛开展中小学生暑期有奖征文活动,获得了社会和群众好评。

 

 

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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