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及时掌握我市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发展趋势,切实做好预防应对工作,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制度的通知》(国药食监协[2006]39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月报主要内容 (一)本月本辖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食品安全事故月报表) (二)特点分析:通过深入分析本月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总结特点和规律。 (三)对策建议。针对食品安全事故发展趋势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和意见、建议。对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或带有苗头性、趋势性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分析,不定期以专题形式报送。 除月报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初次报告、阶段报告、总结报告仍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报告。 二、月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工作,认真组织落实,严格审核把关,做到统计规范准确。 (二)报送时间:每月22日下午5时前将月报信息通过邮件发到spc@whda.gov.cn (三)月报制度从2006年8月开始执行,8月25日报送1-8月份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