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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制度
2006年12月21日

为全面及时掌握我市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发展趋势,切实做好预防应对工作,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制度的通知》(国药食监协[2006]39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月报主要内容

(一)本月本辖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食品安全事故月报表)

(二)特点分析:通过深入分析本月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总结特点和规律。

(三)对策建议。针对食品安全事故发展趋势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和意见、建议。对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或带有苗头性、趋势性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分析,不定期以专题形式报送。

除月报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初次报告、阶段报告、总结报告仍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报告。

二、月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工作,认真组织落实,严格审核把关,做到统计规范准确。
    ()报送时间:每月22日下午5时前将月报信息通过邮件发到spc@whda.gov.cn

   (三)月报制度从20068月开始执行,825报送1-8月份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情况。
武汉市食品安全信息网
* 投诉举报部门列表
质监局:83659500
农业局:85733067
商业局:85449363
卫生局:82770130
工商局:12315
城管局85732110
公安局: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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